冷藏藥品運輸操作程序介紹
冷藏藥品運輸操作程序
1、 目的:為了確保冷藏藥品在運輸過程中的溫度控制,保證冷藏藥品質量 ,特制訂本程序 2、 依據:《藥品管理法》及其實施條例、新版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》即衛
生部90號令及其附錄1《冷藏、冷凍藥品的儲存與運輸管理》、《廣東省藥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現場檢查項目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實際相結合編制而成。 3、范圍:適用于公司冷藏、冷凍藥品的運輸的全過程。 4、職責:冷鏈藥品運輸人員對本程序的實施負責。 5、內容:
5.1、運輸藥品的冷藏車應具有良好的保溫性能,在控溫機組出現故障后,車輛內溫度仍能在一定時間內保持在設定的范圍內;應配備溫度自動控制、自動記錄及自動報警系統。 5.2、冷藏藥品運輸人員應經過上崗前培訓。
5.3駕駛員出行前應開啟溫濕度記錄儀主機,對冷藏車及冷藏車的制冷設備、溫度記錄儀進行檢查,確保所有的設施設備正常并符合溫度要求。
5.4、冷藏車在運輸途中對溫度進行實時監測,并使用溫度自動控制、自動記錄及自動報警裝置,記錄時間間隔設置為10分鐘,數據可導出且不可更改。
5.5、車輛到達目的地后,收貨方在“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”上簽字確認溫度情況,一份由收貨方留存,一份返回公司留存。
5.6、冷藏藥品全部送完后,駕駛員關閉溫濕度記錄儀主機將車開回公司,由養護員將溫濕度記錄儀內的數據下載到電腦中。
5.7、采用冷藏(保溫)箱運輸的,到達目的地后,運輸人員將冷藏(保溫)箱內的溫濕度記錄儀取出,收貨方在“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”上簽字確認溫度情況,一份由收貨方留存,一份返回公司留存。交接完畢后運輸人員關閉溫濕度記錄儀返回公司,由養護員將溫濕度記錄儀內的數據下載到電腦中保存。
5.8、冷藏藥品運輸過程中自動記錄的溫度數據應保存5年。
5.9、溫濕度記錄儀的溫度報警裝置應能在超過設定的溫度范圍外報警,報警時由養護員及時處理,做好溫度超標報警情況的記錄,并有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。
5.10、冷藏車在運輸過程中,駕駛員要及時查看溫度記錄顯示儀,如出現溫度異常情況,應及時報告質管部。駕駛員對冷藏車進行檢查,如能當場解除故障的,駕駛員觀察溫濕度數據,直到溫濕度正常。若不能當場解除故障,應關好車門,將藥品運回公司通知質管部處理。
5.11、冷藏(保溫)箱內的溫濕度記錄儀顯示溫度異常,運輸人員將冷藏(保溫)箱內的藥品運回公司,并通知質管部處理。
5.12、質管部對所有溫度異常的藥品做好“冷藏藥品異常情況處理記錄”。
5.13、溫度自動記錄、自動監控及自動報警裝置等設備每年進行校驗或確認,保持準確完好。 6、記錄
6.1、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 6.2、溫濕度自動監測記錄 6.3、冷藏藥品異常情況處置記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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